罕见百万年薪券商前高管踏上讨薪路,与老

发布时间:2022/9/18 0:21:52 

见习记者

陈靖

员工劳动纠纷在金融机构司空见惯,但券商高管诉诸法律手段讨薪却不常见。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原国都证券总经理、中欧基金原董事长常喆离职后向公司“讨薪”的民事判决书。参与本次起诉老东家的还有两位“元老”,分别是国都证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王烈华、国都证券下属子公司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张峥。这些退休员工中,工龄最长的是王烈华,长达20年;其余三人的工龄则均在17年左右。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述几位退休国都证券高层,将老东家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具体原因是:国都证券决定停发年1月1日之后退休员工的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换言之,在年1月1日前从国都证券退休、工龄达到10年以上的员工都能拿到。

这也意味着,在此之前退休的、职级比他们低的下属们,都可拿到这笔每年几十万的退休福利,而这几位在年以后退休的大佬却拿不到了。

历经仲裁、一审、二审,双方争议的最大焦点在于常喆等人是否应获取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最终争议之处在于国都证券暂停了《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执行的合理性。最终,北京市二中院判定常喆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予以驳回。

与多位元老对簿公堂

公开资料显示,国都证券成立于年12月28日,是在中煤信托(现更名为中诚信托)和北京国际信托原有证券业务整合的基础上,吸收其他股东出资成立的券商。

年3月1日,国都证券正式颁布实施《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明确揭示了公司员工如何在退休后享受补充养老金的多项标准。

根据《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国都证券曾于至年间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补充养老保险,共计缴纳保费万元;参保的国都证券正式员工工龄达10年以上后可在退休时,根据职务等级、司龄等因素确定领取标准。补充养老金可以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

具体到职级方面的规定,董事长、总经理级每月可领取2.5万元,副总经理级1.7万元,总助或总监级1.4万元,部门正职1万元,部门副职元,高级经理元,普通员工元。

据此,常喆等人向国都证券提出了支付不同金额补充养老金的要求。其中,常喆诉请金额为万元,王烈华万元,张峥75万元,刘可30万元。

但国都证券申辩称,公司于年5月7日作出《关于暂停执行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说明》。具体内容为,“年10月24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了公司总部退休人员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问题,与会人员一致同意:自年1月1日起,原《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暂停执行。公司将对退休人员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具体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在履行公司审批手续及民主程序后执行”。

常喆的正式离岗退休时间为年11月30日。他认为,国都证券对这份年5月出具,落款时间为年10月,生效日期为年1月份的文件,存在“落款时间是回溯的”、“为了本案制作”等嫌疑,不应对他发生法律效力。

国都证券则申辩,常喆是否领取补充养老金,除其工龄、职级外,还要实际考虑“账户余款、员工情况等因素”决定。同时,常喆虽然于年8月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之后又被返聘至年11月,不符合年1月1日前退休的领取标准。

对此,北京二中院表示,“常喆主张补充养老金具有福利性质,具有事实依据。同时由于该保险于年后断缴,‘公共账户内的存量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都证券根据现实的状况对上述管理办法进行调整,暂停发放补充养老金,待新政策出台后,再行领取,属于国都证券的自主决定事项’。”

最终,北京二中院二审驳回了常喆等人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待新政策出台后,常喆可另行主张权利。并且,常喆还需要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

遭逢多事之秋

近两年来,国都证券遭遇多事之秋。自年12月,国都证券总经理等高管相继变动后,近期又因三项违规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并暂停另类投资业务三个月。

年末,国都证券经历了一波人事变动,其中最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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